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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拒绝“校中校”
2005-06-19  来源:中国聚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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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最近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界人士认为,这是国家第一次将教育公平用如此郑重的方式提出来,意义十分重大。

  义务教育是教育的起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文明国家以政府的力量兴办义务教育,就是要通过义务教育实现起点上的教育公平,进而推动社会公平。所以,均衡发展本是义务教育的题中应有之意。近期广受各界关注的江苏徐州市“无差别教育”实践,可以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生动典型。据报道,徐州确立了集中财力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义务教育发展思路,努力做到各学校间基础设施无差别、资金投入无差别、师资力量无差别、教学质量无差别。

  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和无差别教育理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地方的义务教育出现了“强的更强、弱的更弱”的“马太效应”。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披露,在江苏南通市和重庆万州区,一些公办名牌重点学校纷纷兴办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这些在教育界被称为“名校办民校”、在社会上被称为“校中校”的所谓民办学校,出资人是公办学校,师资、校舍、场地等也来自公办学校,并且还享用公办学校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惟一不同的是,他们可以以民办学校的名义,摆脱公办义务教育不能超标收费的政策限制。堂而皇之地向学生收取每学年两三万元的高昂学费。

  事实上,“校中校”的做法远非江苏南通、重庆万州两地所独有,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渐成热潮。某市教育局经过大量调研后认为,任何民办学校从其开办、成长到成熟、赢得社会公认、提高美誉度都有一个必须经历的阶段,如果依托“名校办民校”,则可以利用名校的优势,缩短优质民校的成长期,尽快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于是,该市教育局确立了“通过‘名校办民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扩张”的战略。这大约算得上是“名校办民校”的最为冠冕堂皇的理由了,然而它却是不堪一击的。

  公办名校、重点校长期享受政府的优待,本身已经与普通学校存在较大差别,现在又挂起另一块“民办”的牌子大敛其财,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当前,教育主管部门最为要紧的工作,不应当是满足一部分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徐州市委书记徐鸣说得好,优质学校的受益者主要是权势阶层),更不应当是鼓励公办名校一哄而上兴办所谓“民校”,而是应当加强规划,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一般学校和基础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使辖区内履行义务教育功能的学校发展趋于均衡,布局趋于合理。

  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和无差别教育理念,可知一些地方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扩张”为名,倾公办名校之力扶持“民办”,根本不是在办什么义务教育,而是在做着唯利是图的“教育买卖”!如此“校中校”破坏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恶化了义务教育的环境,应当及时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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