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开始申报
2012-05-2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部署,为加快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跨学科合作,用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遴选和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推荐名额以纸质文件为准。超额申报恕不受理。
四、组织材料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需一式15份,双面打印装订,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各单位以公函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2.有关单位要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并且要对拟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附件3),并加盖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及财务部门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附件2、3的电子版文件。
3.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7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3可在网站通知中下载。
联 系 人:陈露洪 张莉恒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传 真:010-66020784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邮 编:100816
电子信箱:tuandui@moe.edu.cn
附 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佳)
相关新闻
- 教育部公示“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名单 2012-12-03
- 2011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开始申报 2011-06-28
- 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 2010-11-26
- 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22-02-14
- 教育部等:鼓励扩招博士后,作为补充高校师资重要来源 2021-01-28
- 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2020-11-12
- 教育部将拟推荐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15项项目予以公示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