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第三次中美创新对话在北京成功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与美国总统科技助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约翰·霍尔德伦共同主持会议,两国政府及产学研各界代表参加。双方就中美创新政策、创新政策最佳实践、产学研创新合作、创新绩效及环境、地方和企业创新合作等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
万钢部长在致辞中指出,通过中美创新对话机制,两国不仅在创新原则上,而且在创新实践和措施上都更具共识,为稳定双边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两年来,双方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通过对话与考察加深了对两国创新政策的理解,推动了创新合作实践,加强了两国企业和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我们真诚地欢迎更多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积极参与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共享中国繁荣进步的机遇和成果。
霍尔德伦表示,科技创新合作是更广泛的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支柱,应对两国单独或共同面临的农业、能源、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挑战,都需要中美共同努力,推动科技创新。他希望在《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促进双方今后开展更强有力、更有效的科技创新合作。
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在发言时表示,通过中美创新对话,两国在科技创新政策领域增进了解,建立互信,开展联合研究,达成多项共识,有助于建设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造中美双边关系良好氛围。中方愿与美方继续共同努力,为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中美合作伙伴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出席本次创新对话的主要代表还包括: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工信部副部长刘利华、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无锡市市长朱克江以及外交部、财政部、华能集团、新奥集团、尚德电力、清华大学等单位代表,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霍尔默茨、商务部副部长桑切斯、能源部助理部长桑德罗、助理贸易代表雷明、总统科技顾问理事会成员微软公司首席研究与战略官蒙迪以及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辉瑞制药等企业界和学术界代表。
中美创新对话是根据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共识,在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举办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中美创新对话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5月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对推进和深化中美合作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次中美创新对话列入了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成果单。其机制性安排中包括,在第三次中美创新对话上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创新议题,包括创新政策的最佳实践、创新绩效的衡量标准、地方和企业层面创新政策与合作等,承诺支持两国科研人员和企业加强跨境研发合作,恪守两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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