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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发展顾问委员会能否“破冰”
2011-07-06  来源:科学时报
 
实际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薛澜在2006年发表的《我国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一文中就提出,“参照国际经验,建议设立国家科技顾问委员会,吸收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参与,在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问题方面向国家提供咨询建议”。因为“提高政府对于科技的宏观决策层次,强化政府的科技决策能力,是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共同选择”。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彦辉认为,国家科技顾问不应承担具体项目,不代表部门利益,也不应看部门领导脸色行事,而是能够站在国家整体利益上看问题、定方向的专家。只要制度设定得好并严格执行,不断改进,国家科技发展顾问委员会就能在促进改善我国科技环境、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独特作用。除了国家层次的委员会外,在各部门和研究单位,也应设立类似的学术管理机构,作为去除学术管理行政化的基础措施。
 
采访中,也有研究人员对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顾问委员会表示疑虑。
 
“国家科技发展顾问委员会的决策是一种精英决策方式。多半顾问可能是老院士,不在第一线从事科研了,对最新的科技发展是否能够正确判断,值得思考。因为知识在不断更新,专家也不可能全面。不过,国家科技发展顾问委员会所执行的程序若能够正确,也是可行的。”中科院光电研究院副院长王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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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美发达国家经验看,国家科技顾问委员会大约有5项基本职责。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樊春良在其《国家科技顾问的前世今生》一文中,对此给予了这样的描述。
 
第一,对需要引起政府最高层决策重视的科学技术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如重要科学技术领域的新发展。
 
第二,为国家科研预算提供咨询意见,这是许多国家科技咨询机构的职能。
 
第三,对国家科学事业开展评估,把握国家科学技术事业的方向。
 
第四,对国家关键领域(经济、国家安全、卫生、外交关系、环境等)包括的科学技术方面需要考虑的事项提出咨询和建议。
 
第五,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利益和行动。
 
樊春良认为,就中国而言,建立合适的国家科学顾问制度是必要的。但是,中国与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国情和制度,国外的经验可能不能简单地借用。这个问题尚需要进行更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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