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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侠:捍卫科研诚信的经济学意义
2010-08-06  来源:科学时报
关键词:科研诚信 李侠
最近一段时期,各种媒体上关于学术不端、文凭造假之指控的讨论如火如荼,学界乱象终于赤裸裸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抛开具体当事人的最终鉴定结果不谈,反观这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公众如此愤怒,是因为当下中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已经进入整体失范的阶段,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的非制度性规范开始呈现崩溃迹象。所有转型国家都要经历这一阶段,差别只在于引发社会震荡与修复程度的差异。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在这种普遍失望趋势蔓延的过程中,公众对科技界在这种背景下守护社会诚信规范寄予了太多希望,当心目中的最后一片净土被揭示为有诸多污点的时候,群体心理所产生的失望甚至绝望的反应是相当剧烈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修复这些维持社会有效运转的非制度性规范失灵带来的诚信赤字。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仔细梳理诚信机制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的机制。
 
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说法,当下的社会是一个脱域的社会,即我们可以不在场,就能实现良好运转,它主要依靠两套系统: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这些都是通过制度性授权获得合法性与可靠性的机制,以此来实现诚信在制度层面的规训作用。比如,我们之所以相信质量监督局提供的关于产品质量的质检报告,是因为它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设立的象征标志,专职实施产品质量监管功能,以国家的信誉作背书。再比如,我们之所以相信一个陌生的专家的建议,是因为这些专家符号的获得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得到承认的,它是个人诚信无数次被检验与确证的结果。通过这种模式捍卫了诚信体系的合法性与连续性,同时也塑造了整个社会在非制度层面对于诚信的维护。一个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系统,能够让系统内的每个人都无偿地享受到由诚信带来的较低社会成本以及潜在荣誉收益。但是,当某个人为了一己私利背弃诚信的时候,给诚信系统带来的成本损失却是系统内的每个人都要分担的,即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边际私人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诚信系统的好坏与系统内的每个成员的成本—收益计算都直接相关。违背诚信的个体行为是对共同体成员潜在收益的侵吞,因此,惩罚违规者是捍卫系统诚信价值的有效手段,否则就会出现“公共地悲剧”事件,到那时大家的利益都受损了。
 
一个社会之所以重视诚信,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可以发现遵守诚信具有如下3种经济学意义:其一,当一个社会普遍遵守诚信时,可以有效地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使社会运行处于一种成本最低的发展轨迹上。客观地说,我国改革开放的3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的效率并不高,原因之一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没有真正重视诚信建设,弄虚作假的猖獗与泛滥,导致社会交易成本大幅上升,与此相关的信息收集与鉴别成本都很高。根据成本收益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年的社会净收益并不很高,一旦这种社会成本大于收益,那么,社会将快速进入退化与失范阶段。由此可知,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仅在于生产方式的落后,还在于我们具有比发达国家更高的社会成本,这种状况已经成了当下阻碍中国经济上层次的隐性毒瘤,如果不下决心根治,它的外部性影响很难消除。
 
对于科技界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言,遵守诚信的第二条理由是:遵守诚信的行为提高了可靠知识的传播速度与知识向社会扩散的程度。对于科技界自身来说,捍卫诚信,可以加快知识的生产速度,并避免重复研究带来的资源浪费,为知识创新提供一个可靠的公共平台,这种诚信规范将极大降低整个社会对于知识的收集与鉴别成本,从而提高了社会的整体收益,进而使科技投入与产出具有收益最大化的趋势,同时可以帮助我们厘清科技进步贡献率的真实值,以及“索洛剩余”的真实构成。今天我们所遭遇到的专家系统的普遍性信任危机,其根源在于,一些专家为了个人短期利益(或利益集团之私利),以牺牲共同体艰难建立起来的诚信系统为代价,而这种个体收益是以远远小于整体系统的信誉损失为代价的。以诚信为基础的专家系统的维持是很脆弱的,它的形成也是很缓慢的,而它的毁掉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对于诚信必须严格加以保护,否则,我们真的负担不起重建诚信系统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建基于诚信基础上的可靠知识的扩散过程将极大提高科技资源的产出效率与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
 
科技界捍卫诚信的第三个理由是:科学是追求真理的活动,真理对于社会信仰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往深里说,真理与人的自由有关。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真理可以作为各种科研评价体系的一般等价物,以此为标准,降低了各种评价体系之间的“兑换”成本。另外,通过坚持诚信,赢得社会与公众的认同与尊重,为科技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进而获得公众对于增加科研预算的认同。如果诚信系统出现问题,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在公众舆论压力下开始缩减科研预算,这对于未来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来说都是灾难性的。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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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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