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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万平:校长何时才能真正负起责
2010-04-02  来源:科学时报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大学里,教师和学生选举出的学术委员会是他们参与民主学校管理、表达个人诉求和行使监督的有效组织,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推进高教改革的第一步。
 
所以,有必要还原大学本来的面貌,让学术的回归学术,不要再让学术委员会成为“修饰”和“摆设”。在笔者看来,建立“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党委和校长负责制”是比较适合当下中国大学的制度设计。第一,要规定学校的各级党政领导没有当选为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第二,学术委员会的产生由全体教师和学生在普通教授中选举产生;第三,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事情,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学术委员会有权否决学校领导的决策。学校领导是教师和学生雇佣的高级打工者,学术委员会作为全体教师和学生的代表,可以质询学校领导,也可以罢免学校领导。在这里学术委员会不但超越了审议学科、专业设置等具体的内容,而且更应该是学校综合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这样既保证了学术委员会的价值,也保证了党的精神和政策在学校中的贯彻执行,同时也更有利于校长开展工作。
 
有关“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党委和校长负责制”下的党委和校长的关系,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给出了较好的答案:“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过去那种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上来;要团结广大师生,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得到印证,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国有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取代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后来的历史也证明,这对企业“起死回生”重振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到现在为止,笔者还没有发现世界上有哪个高水平的大学是由政党领导出来的。还比如西南联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成了世界级名校,至今我们难说是“党委”领导出来的。
 
用了两年时间,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教育《规划纲要》,虽然用了一大章的内容来谈“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但对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整个《纲要》采用蜻蜓点水的方式一笔带过,没有详细的说明。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敢直面大学核心问题、采取躲避办法的改革,不能不说是《规划纲要》的遗憾。因此,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希望有关部门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高等教育强国的高度认真思考和对待“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作者为华北电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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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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