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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2009-11-13  来源:中国工程院
关键词:科研诚信建设
 
三、推进科研诚信法制和规范建设
 
7.加强科研诚信的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制研究,逐步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科研诚信各相关主体的责任,界定科研不端行为,惩处科研不端行为责任人,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
 
8.制定和完善科研行为准则和规范。政府部门引导和支持科技界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科技社团和有关科技行业组织应积极制定有关准则和行为规范,科技机构、高等学校及相关管理部门应研究制定处理科学研究、同行评议、成果发表、决策咨询、技术转移等活动中利益冲突的管理规定。
 
四、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管理制度
 
9.完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使科研诚信的要求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要建立适合不同科技活动特点的项目管理模式,完善目标责任制、专家评审制度及程序等,健全计划管理中的决策与监督机制,建立和落实问责制。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资助、评价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科技管理透明度。
 
10.改革考核评价与奖励制度。政府部门和科技机构、高等学校要不断完善适用于不同领域和机构类型的考核评价与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完善评审、监督、管理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科技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提倡严谨治学,反对急功近利,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
 
11.建立健全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执行、评估评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信用档案,作为审批其申请项目、承担评估评审工作的依据。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在申请、执行、评估评审财政性资金资助科研项目时,应当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推进科技信用信息的共享,完善有利于诚实守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应当将科技信用状况作为科技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中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升科学道德素养
 
12.建立科研诚信教育制度。各级各类院校要将科研诚信纳入日常教育内容和活动。将科研诚信教育作为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的必修内容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青年学生和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素养,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意识,健全人格。加强科研诚信课程和教材建设,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育手段。重视并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研究人才的培养。
 
1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科研诚信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法制教育等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养成教育。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要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方面的言传身教作用。要采取宣传治学典范和明德楷模、进行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引导科技人员严格自律并加强科学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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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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