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指出,科学界必须坚定地维护和促进科研诚信,让每位科研人员都坚持诚信的行为,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和对科学活动的广泛支持,推动科学的进步。
科学界的学术不端之惑
作为一个认识客观规律,去伪存真、追求真理的过程,科学研究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欺骗。因此,相对于普通的社会诚信标准,公众对于科研诚信具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科研诚信理应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中起着引领与导向的作用。”陈宜瑜说,“对于科学家来说,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在科研活动和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背离诚信的思想和行为,其危害不仅仅是科学家的个人诚信,更将动摇社会对科学家群体的信任,甚至引发社会对科学本身的信任危机。”
近年来,我国屡屡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和事例触痛了国人的神经。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科学界怎么了?
“事实上,在科学与经济紧密结合以后,科研不端行为频发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当前,科研不端行为不仅是中国科学界面临的困惑,也是世界各国科学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近年来不断曝光的国内外学术不端行为使得各国都高度重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联合国建立了能源、水、信息、外层空间和环境等5个道德委员会,美国、丹麦等西方政府和科学共同体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陈宜瑜解释说:“科研不端行为的频繁出现与科研活动驱动力的改变有关。在早期的科研活动中,其内在驱动力是科学家对未知世界的强烈好奇心和求知欲。这时科学虽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互动,但之间关系并不密切,科学家追求功利的动机并不强烈。”
但是,从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科研活动的动力从以科学家兴趣驱动为主转向以国家和市场需求为主,科研活动的组织程度越来越高,科研成果与社会利益的联系愈加紧密,科研活动也越来越多地带有了职业性。这一转变使得科学研究活动规模和效率大幅提高,推动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但同时,这一转变也使得科学研究对一部分人来说,成了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者谋求更大经济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压力和科研活动目标的异化是科研不端行为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教育是科研诚信建设的基础
“实际上,社会上常常把科学不端行为、科研失范以及科研不规范行为混为一谈。真正的科研造假只是极少数,而大多数是属于科研失范或不规范行为。如果教育得当,可以避免许多失当的行为。” 陈宜瑜强调。
据统计,1999年到2009年的11年间,由基金委监督委员经过调查、审议,被证实并作出处理的204个有违科研诚信的案例中,约有80%都发生在基金项目申请前和申请阶段,大约一半的人是为了尽快获得基金项目资助而提供虚假或失真的研究背景和简历;而真正的数据伪造、篡改和剽窃(FFP)仅占204起案例的14.98%。
这一统计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科研不端行为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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