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2009-11-13 来源:中国工程院
关键词:科研诚信建设
为了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单位,包括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0个部门和单位,于2009年8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529号)。
文件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一)充分认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三)推进科研诚信法制和规范建设;(四)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管理制度;(五)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升科学道德素养;(六)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遏制科研不端行为;(七)加强组织领导,共同营造科研诚信环境。
文件的发放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教育、财政、人事、卫生厅(委、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财政、人事、卫生局、科协,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司(局),以及中国科学院各分院、研究所。
附:
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障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科研诚信主要指科技人员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循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
2.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科学的社会信誉、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3.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刻不容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科技竞争的不断加剧,科技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加密切,科研诚信问题愈益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长期以来,我国广大科技人员坚持真理、开拓创新、诚实劳动、爱国奉献,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制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教育不够,以及个人自律不严等因素的影响,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防止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学风的滋长,避免滥用学术权力等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遏制伪造、篡改、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蔓延,已成为保障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
二、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塑造创新文化,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
5.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政府部门加强统筹与管理,科技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承担教育、监督和惩戒的主要责任,科技社团发挥规范制定和行为约束方面的积极作用,科技人员严格自律、互励共勉。
6.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有关部门、科技机构和高等学校、科技社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科技人员自觉行动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遏制科研不端行为,显著提高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素质和科研诚信意识,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雯雯)
相关新闻
- 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调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诚信制度建设情况 2011-09-15
- 一本书开启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旅程——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 2011-08-16
- 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组织召开“科技伦理研讨会” 201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