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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试行新机制:研究生给导师打工可获得津贴
2007-10-1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研究生

  研究生可通过承担“三助岗位”工作得到培养和锻炼,同时还可获得学费和岗位津贴资助。经过一年多的酝酿,本学期,清华大学在2007级新生中开始试点这一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

    申请到岗位不需缴学费

    “针对2007级秋季入学的新生,我们随录取通知书给学生发出了《清华大学研究生新生‘三助’岗位申请意向书》,凡申请到‘三助’岗位的,不需要缴纳学费,同时还发放相应津贴;未获得‘三助’岗位的,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本学期原则上都会得到批准;不申请或极少数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高策理说。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体系包括助教、助研和助管三种。在学校从1990年即已全面试行的助教博士生制度(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的基础上,此次改革完善了已有的岗位制度,加大了岗位设置力度,“三助”岗位覆盖90%以上的学生;“三助”岗位津贴按实际上岗时间发放,按学期动态管理;助研岗位的津贴各院系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50%。

    “三助”岗位中,助教、助管岗位由学校、院系设置,津贴由学校出资。助研岗位及津贴由院系、导师设置并出资。考虑到一些基础学科和人文学科导师经费并不充裕的情况,学校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研究生机制改革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基础学科和人文学科的部分导师为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并为相应研究生提供生活补贴。专项基金包括减免学费和提供基本助研岗位津贴。研究生享受专项基金资助期间,若申请到“三助岗位”,则专项基金的资助自动中止;岗位工作结束后,还可恢复专项基金资助。

    1位博导可带10位博士生

    清华大学此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以“三助岗位”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高策理表示,此次改革,旨在增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将研究生的培养、奖励、资助与研究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表现紧密联系起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为保证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方面有足够的投入,学校规定只有具备培养条件的导师才有资格招收研究生,同时控制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数量上限,每位导师在读博士生数不能超过10人。

    除“三助”岗位津贴外,清华将继续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和北京市生活补贴;继续设立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为此,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本学期(2007-2008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展试点工作;待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后,将于下学期(2007-2008学年度春季学期)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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