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出《关于苯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417号)。
《通知》称,苯乙烯期货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苯乙烯期货交易的批复》(证监函[2019]352号)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为确保苯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苯乙烯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苯乙烯期货合约自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为第一节9:00-10:15、第二节10:30-11:30和第三节13:30-15:00。9月26日(星期四)当晚起开展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B2004、EB2005、EB2006、EB2007、EB2008和EB2009。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手续费
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6元/手。
五、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
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为1元/吨。
六、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苯乙烯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仓储费
苯乙烯仓储费定为1.6元/吨·天。
八、指定质检机构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苯乙烯指定质检机构。
九、指定交割仓库
江阴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南通千红石化港储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为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
此前,8月26日至9月2日,大商所就苯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修正案及草案向市场公开征求了意见。9月20日,大商所发布了苯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
苯乙烯期货是大商所上市的第5个化工品种。苯乙烯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上承石油和煤两大基础能源,下接合成树脂和合成橡胶两大产业。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苯乙烯生产国和消费国。苯乙烯处在重要的产业链位置,涉及企业数量众多,现货贸易活跃,但贸易定价缺乏权威的参考。苯乙烯素有“魔性品种”之称,常年来其价格波动剧烈,2015年-2018年,苯乙烯市场价格波幅分别为68.4%、55.7%、48.8%、66.7%。
苯乙烯期货挂牌上市,为苯乙烯产业链企业带来了“福音”,既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的价格参考,也为企业带来有效的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工具。同时,苯乙烯期货的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化工类期货品种产业链条,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苯乙烯期货挂牌上市,除了丰富我国化工期货体系、服务实体企业避险外,苯乙烯期货还被赋予了新的角色:苯乙烯期货将作为第70个衍生品登上我国大宗商品舞台,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此后,我国衍生品品种日渐丰富。目前,我国衍生品市场70个品种覆盖了农业、能源、化工、金属、金融,服务于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风险管理和定价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