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局部调整,其中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其理由之一就是“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被禁止生产销售14年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自5月1日起正式解禁。
解禁短短一个月,发泡餐盒这种“白色污染”隐患如同一个巨大的阴霾笼罩在消费者心头,因为回收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被大量使用,废弃的发泡餐具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经贸委)第6号令发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要求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此后,在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一直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纳入淘汰类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2001年,原经贸委发布《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382号),指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如今,发泡餐盒的回收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但是发泡餐盒却已被解禁,根据调查情况来看,发泡餐盒解禁后的污染势头已经彰显。一方面表现在,发泡餐盒使用后被随处丢弃,无人分拣、回收,造成视觉污染且加大环卫清洁工作;另一方面,无人回收的发泡餐盒与生活垃圾一起粉碎填埋,但发泡餐盒百年难降解,填埋处理使发泡餐盒碎片大量沉积,不仅污染土壤,还可能影响地下水质。
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区的一些菜市场、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大排档和烧烤摊等,发现部分餐馆里,一次性发泡餐盒还隐约可见。市面上用来打包食物的餐盒有发泡餐盒、塑料纸盒、透明塑料盒、瓷白餐盒等。然而,只有正规一点的餐馆在食品打包的时候使用透明塑料餐盒或者瓷白餐盒。据业内人士介绍,正规生产的发泡餐具每个售价要0.12元左右。但一些小作坊使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成的餐盒,每个仅六七分钱甚至更低。这种发泡餐盒一般只需“打个电话就有人定期来送”,当然,既不会看到有任何生产许可标识或塑料回收标识,也看不到关于生产厂家的信息。
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一方面担心发泡餐盒解禁会造成“白色污染”。一名保洁员告诉记者,由于生活垃圾成分复杂,他们在进行垃圾分拣的时候,发泡餐盒多与其它废品混在一起处理,目前尚无对一次性发泡餐盒和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另一方面,大家都对发泡餐盒有所忌讳。市民刘先生向《中国联合商报》表示,不会使用白色的一次性发泡餐盒,担心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甚至致癌。
对此,著名环保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教授建议:1.政府应该尽快明确发泡餐具废弃回收利用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2.完善立法,将发泡餐具的回收处理工作纳入法律范畴,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3.政府要投入资金,统筹规划,设立废弃发泡餐具回收站,设专人负责;4.政府需制定对废弃发泡餐具的回收、运输、储存、清洗、再生利用等环节的要求细则;5.避免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只管盈利不管污染,由企业和经销商按一定标准支付回收储备金;6.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鼓励全民参与,积极引导消费者不用或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后不乱丢弃,提倡践行垃圾分类,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利用率。
天津德唯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芳也表示,一次性发泡餐具被解禁后重回市场,一方面要制定安全标准,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另一方面,还需要尽快制定回收利用机制,确保不再形成“白色污染”。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泡餐盒”属于食品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泡餐盒”曾因其在遇热或遇油脂后有害物质溶解而危害人体健康遭到淘汰,如今允许“发泡餐盒”重回市场,就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和使用条件,以保障消费者的人体健康。贾芳还建议,应尽快明确发泡餐具废弃回收利用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完善立法,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