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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轮胎翻新少 浪费严重
2013-6-13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 废旧轮胎 生产标准

  人们对于废旧轮胎一般采取的处理办法就是丢弃或焚烧,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废旧轮胎还可以用来炼汽油、柴油,可以重新生产橡胶。
  
  近日,记者了解到,我国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水平低,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专家认为,在我国石油年进口量近2.8亿吨的现实下,废旧轮胎利用亟待制定相关标准、严格监管来进行规范和推广。
  
  “根据国内外使用经验,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翻新轮胎,与新轮胎没什么区别,爆胎的概率比新胎还小。”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技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程源说。
  
  然而,我国废旧轮胎利用水平较低,尤其是旧轮胎翻新率低下。“以客货载重汽车旧轮胎翻新率为例,欧盟达到了100%,美国为95%,而我国仅为15%。”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庞澍华说,欧美国家规定汽车新轮胎必须能够翻新使用,有的能够达三次翻新标准;而我国生产的轮胎可翻新的极少,几乎跟“一次性筷子”一样。
  
  缺乏翻新标准和要求,致翻新率低信任度低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距?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认为,我国对新轮胎的可翻新性缺乏强制性技术质量标准。一些轮胎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设计中不考虑轮胎翻新问题,造成轮胎易磨损,整体强度差。
  
  同时,我国对轮胎的使用没有强制性磨耗极限检测要求,消费者也缺乏轮胎保养意识,导致“可翻胎”不足5%。
  
  而且,部分轮胎翻新企业产品质量差,严重影响了翻新轮胎的声誉。孙永利介绍,一些小作坊、小企业生产的“套顶胎”,因为新增加的橡胶胎面与原来的轮胎面只用胶水简单地粘合,甚至只是简单地套在一起,轮胎跑起来不仅会漏气、爆胎,甚至会着火燃烧。
  
  一些旅游车的爆胎事故发生后,对翻新胎的使用限制更多了。“2004年公布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转向轮不允许装用翻新的轮胎;在2012年的修改版中,又规定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所有车轮都不允许装用翻新轮胎。”朱军说。
  
  废旧轮胎利用亟盼制定标准完善配套措施
  

  2012年7月31日,《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实施。今年5月1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推进这样的产业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利用技术水平、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等,从而完善综合利用体系。”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综合利用处处长李洪良说,推广和规范废旧轮胎的再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如完善回收体系建设、建立针对企业的专项补贴基金、解决地方保护问题等。
  
  对此,程源说,制定磨耗极限、使用年限、翻新次数等生产标准,让企业按标准安排生产极为重要。
  
  有关专家还建议,应要求生产企业生产可翻新的轮胎并加上磨损标识,翻新企业需有激光验伤机等设备,使用合格的橡胶原料,并在每个轮胎加上翻新标识、查询信息等,对每个翻新轮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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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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