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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复活”悬疑
2013-3-2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塑料餐具 食品包装

    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称作“白色污染”,自1999年以来一直被禁用。但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局部调整。调整之一就是在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意味着,它将可以重回市场。已经禁了14年的产品如今为何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到底会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构成危害?解禁之后又该如何管理?

    解禁令看不懂

    “一次性发泡餐具,不就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餐具吗!”3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胡小姐听到一次性发泡餐具即将解禁的消息时惊讶地说。在胡小姐的印象中,那种看起来柔软易碎的白色餐盒近年来在北京的餐馆基本上绝迹了。“不是说那种塑料餐具是白色污染的重要来源吗,现在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怎么还能把它解禁呢?”胡小姐不解道。

    为了解对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看法,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的10个普通消费者,他们均表示,这种产品污染环境,不应该被解禁。

    解禁源于今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局部调整,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之一就是在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意味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以重回市场,但上述《目录》并未对为何将发泡餐具解禁予以文字解释。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因具有保温(1-2小时)、耐压(3公斤不易变形)、重量轻(一般快餐盒5克左右)以及便宜(每个餐盒8分钱左右)等优点,上世纪90年代在国内被大量使用。但因不可降解,一次性发泡餐具给我国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此外,由于发泡餐具的材质特性,一旦温度超过65摄氏度以上,其中的双酚A等物质所含的毒素就会析出,浸入食物。

    在此情况下,我国分别于1999年、2005年和2011年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工艺落后或产品落后目录进行淘汰。

    “一次性发泡餐具有毒,我们从没生产过,今后也不会生产。”苏州瑞旗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业务经理丁女士对记者说,“如果用于盛放食物,一旦高温加热,这种餐具便会释放有害物质。而且现在消费者一看就知道一次性发泡餐具有毒,我们根本不考虑生产。”

    北京绿态美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代成文对记者说,一次性发泡餐具已经被定义为不可降解材料,长久来看,没有占据大份额市场的可能。“从生产成本来看,一次性发泡餐具8分钱一个,一级环保塑料餐具1块钱一个,相差悬殊。由于行业门槛非常低,如果解禁令实施,生产一次性发泡餐具的中小企业会越来越多,搞不懂为何会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代成文说。

    年销量巨大

    虽然有关部门多次下达禁令,但一次性发泡餐具在国内依然存有市场。有媒体今年3月报道称,北京每天的一次性餐盒使用量约200万只,其中发泡餐盒占20%,每天约40万只,使用地区集中在路边摊和小吃店。

    记者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了解到,与其他替代产品相比,一次性发泡餐具价格低廉,有市场需求,上述政策颁布后国内仍有部分企业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餐具。

    “此前将一次性发泡餐具调整至产能淘汰类产品时,上海也一直允许使用。在广东,一次性发泡餐具更是占据了80%的市场。”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目前一次性发泡餐具在二三线城市拥有相当大的占有率,全国仍有100多家企业在明里暗里继续生产着发泡餐具,最大营业规模达到数亿。这种餐具每年大约有150亿只的销售量。”

    董金狮指出,《目录》没有强制性,只是建议,在全国并不存在禁用与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之说。

    尽管董金狮认为解禁令只是建议,并无强制性,但国家发改委的表态还是向社会传递出一次性发泡餐具即将“正名”的信息。

    自发泡餐具被禁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一直持不同意见,本次解禁令下发后,中塑协更是在官方网站上形容其“重获新生”。

    对解禁的理由,中塑协常务副理事长曹俭称,一次性发泡餐具能够重新获得合法市场地位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产品本身性价比高,具有特殊耐油、抗水和保温隔热性能,原料消耗少,垃圾产生量低,具有其他材料无法比拟的优势,是一种安全、绿色、环保的包装材料;二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本身并不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元凶,加强回收管理和再利用才是消除白色污染的根本,我国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再利用技术也在不断提高。

    须建回收体系

    “一次性发泡餐具有保温、成本低、重量轻等优势,其他材质餐具无法比拟。但如果要在市场中广泛使用,有关部门需在生产、使用和回收环节进一步出台相关标准规定,科学加以引导。”董金狮指出。

    首先,《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包装材料有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发泡餐具的生产也必须尽快出台行业标准,明确行业准入条件,并规范由原料生产到最终成型的一系列环节所应适用的标准,杜绝使用废塑料、洋垃圾等原料。

    其次,在消费者使用中,要警示、告知消费者在哪种情况下餐盒可以安全使用,哪种情况下餐盒会产生有毒物质,以便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再次,在回收环节,要建立起废旧一次性发泡餐具回收再利用体系。如果从业企业每年的回收率达不到一定数额,那么主管部门就应将其从业资质吊销。

    代成文也表示,一旦政府建立企业回收责任制度,那么一次性发泡餐具导致的环境污染、危害健康等问题便可得到妥善解决。“根据国外的经验,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必须要明确年回收率。因为发泡餐具降解再利用技术较难,一旦餐盒被丢弃,废品回收人员也不会去捡,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同时,有可能让一些不法企业再次将其清洁后重新投入食品包装市场,卫生情况不容乐观。”代成文说,一次性发泡餐具回收成本非常高,如不立法规定回收率问题,极易造成解禁令背离初衷。

    针对国家发改委21号令是否具有强制性以及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原因等问题,记者3月19日向国家发改委发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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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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