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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再次采购120万元以上仪器
2013-1-2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同位素 质谱仪 仪器采购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0706-12410002N040

  项目名称: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热电离同位素质谱仪(TIMS)

  用户单位:宁波局技术中心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一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8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 1 月 28 日至2013年 2 月 5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7室。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谈判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产品所属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 2 月 6 日上午10: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圆山大酒店二层第一会议室(地址:裕民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鲁晓萱、陈姗

  电 话:010-63349164/9365

  传 真:010-63373746

  银行账户信息

  账 号:778350034460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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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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