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对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采购仪器包括DNA检测设备、液质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DNA数据库检测试剂盒等,采购金额为2761万元。详情如下:
1、招标文书编号:XFZB-2012-50(2013闽财购计[0019]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包1: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软件部分) | 系统集成 | 警用 | 1 |
包2: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一期扩容建设(软件部分) | 系统集成 | 警用 | 1 |
包3:DNA检验设备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4:DNA激光显微切割仪配件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5:液质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6:热吹扫装置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7:兽医专用设备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8:DNA进口检验试剂及耗材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9:DNA实验室配套设备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包10:DNA数据库检测试剂盒 | 实验室设备 | 警用 | 1 |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2761.2600 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01-16至2013-02-01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6、联系人:孙秀娟
7、联系电话:88002765、88002309传真:88002607
公司网址: E-mail:fjxfzb@126.com
8、投标人资格:(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本项目合同包二投标人应具有二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2013-02-06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3-02-06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