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黑龙江省环保厅—2011中央减排地市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所需仪器设备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总预算大1163万元,涉及色谱、光谱等多种仪器。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 黑龙江省环保厅—2011中央减排地市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2]0477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环保厅—2011中央减排地市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 采购预算:388万元
四、招标内容: 详见第二章
交货时间:2012年11月15日前(进口设备 )
2012年9月15日前 (国产设备)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SC[2012]0477B0001 |
合计 |
1050000 |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台 |
550000 |
傅立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 |
1 台 |
500000 |
SC[2012]0477B0002 |
合计 |
1250000 |
气相色谱仪 |
1 台 |
350000 |
GC/MS |
1 台 |
900000 |
SC[2012]0477B0003 |
合计 |
1510000 |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1 台 |
50000 |
ICP-MS |
1 台 |
1460000 |
SC[2012]0477B0004 |
合计 |
70000 |
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 |
1 台 |
50000 |
气象五参数监测仪 |
1 台 |
20000 |
总计 |
3880000 |
交货地点:用户单位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交货时间:2012年11月15日前(进口设备 )
2012年9月15日前 (国产设备)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8月4日17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经确认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报名受理:技术审核处 联系电话:0451-872207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公示: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公示期,报名成功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1、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答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2、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 电话 0451-872207
(二)质疑受理:
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质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质疑,同时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办公室 尚欣 0451-8722072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第一包 |
10000 |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2年8月13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2年8月13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2]0477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包 |
12000 | |
第三包 |
15000 | |
第四包 |
700 |
十五、采购人: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刘勇
联系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 电 话:0451-87113032
十六、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经办人:朱礼 刘辉
电 话:0451-87220709 传 真:0451-87220709
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负责人:李晖
电 话:0451-87220793 传 真:0451-87220793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26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