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日发布2012年第36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36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英文名称为Toluidine,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214300。该税则号项下甲苯胺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