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成为“白色垃圾”。为遏制“白色垃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已经实施了近四年的时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当前白山市场塑料袋的使用情况。昨日,记者对白山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塑料袋销售情况及部分居民塑料袋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采访,通过采访得知,大型超市和商场大都能较好地遵守“限塑令”的要求,但在农贸市场等地,因部分消费者消费习惯难以改变,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仍在使用。
大型商场塑料袋改用纸袋
自“限塑令”发布以来,白山市大型商场坚决执行这一政策,通过调查记者发现,白山市合兴大厦和银座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卖家附送的塑料包装袋大多已换成纸袋或一次性购物袋,塑料包装袋锐减。
大型超市对塑料购物袋进行统一采购且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收费制度。白山市合兴超市和天富超市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标识清楚,大号和中号塑料袋分别为0.3元和0.2元每个,质量较好可重复利用。据天富超市的负责人介绍,天富超市每月售出的大号塑料袋约为7000个左右,小号塑料袋约为2000个。“现在约1/3的消费者会自备购物袋,其中大部分为中老年消费者,且女性消费者居多,而选择购买塑料袋的一般是年轻人,有一部分临时性决定到超市买东西的消费者常常忘记携带环保袋,买的东西多,放不下,只能选择买塑料袋。购物量较少的消费者,则干脆不用袋子,直接用手拿着离开超市。”收银员王琳介绍说。
农贸市场超薄塑料袋使用频繁
在一些农贸市场,市场经销商依旧沿袭以往的“传统”,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在新华商厦、红旗贸易城、金街等农贸市场,摊主将售出的鲜菜主动装袋给前来购买的顾客,通常顾客买一种菜套一个塑料袋,购买数量多时,还会加赠1-2个大塑料袋,“一个环保塑料袋的价格最低是一毛钱,如果无偿提供给消费者,经营者根本赚不到钱。”据新华商厦卖菜的摊主介绍,“每次平均送给顾客的塑料袋为2-4个,遇到购买鲜菜多的顾客,有时一次就得送出将近10个塑料袋。每天平均送出的小号塑料袋在200-250个左右,大号的塑料袋在40-60个左右,即便使用超薄塑料袋,每天送出的塑料袋的成本仍在10元以上。”
在山货市场,一个手推车销售点挂着大小不一的超薄塑料袋,摊主刘大爷对记者说:“有时顾客会为几毛钱讨价还价,不愿为几元钱的菜花钱买塑料袋,而且菜市场的蔬菜大多都带有泥和杂物,还有带血的鱼、虾等水产品,即使一些人包中带着环保袋装,也不拿出来,更愿意使用我们提供的塑料袋。”“超薄塑料袋单价平均只有几分钱,送出去我们也不心疼,要是用环保塑料袋,我们就赔钱了。”卖豆腐的王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限塑令”从发布至今,农贸市场对塑料袋的使用情况一直未限,各摊主想留住客人,始终承担塑料袋的成本,导致大量禁止使用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仍在广泛使用
6月12日,记者在街头看见一些批发市场和各大农贸市场里几乎都有塑料袋的批发摊点,价格便宜,一捆50个的超薄塑料袋批发价只售几元钱,每个算下来只有几分钱。
6月12日12时,记者在建设大街随机对20位市民进行了采访,市民普遍表示,家里每天都在使用超薄塑料袋。其中,有18位消费者会将塑料购物袋作为垃圾袋重复使用一次后丢掉,有1名消费者会将塑料购物袋多次循环使用自至无法再使用后丢掉,还有1名消费者会将塑料购物袋直接丢掉,不重复使用。在记者所采访的20名消费者中,无一人对塑料袋进行回收处理。
监管难度大市民应多多配合
6月12日14时,记者拨打了白山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唐艳秋的电话,针对白山市塑料袋限而未绝的现象,唐科长表示:“限塑令”并非“禁塑令”,立法本身的强制性不够有力,执法难度大,无法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小商场、小超市的数量太多,监管困难。“限塑令”本身只是一种提醒和告知,旨在激发人们的环保意识,而非为商家创造额外的收益。因此,“限塑令”能否发挥积极作用,更多地取决于人们的道德自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责任意识。“限塑令”如果光靠政府部门监管,而得不到公众的积极配合,即使力度再大,恐怕也很难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