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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沧州炼油厂8年后再爆炸 安全机制面临“拷问”
2012-6-13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爆炸 安全机制 中石化沧州炼油厂

  刘尚明透露,事故发生时,因正处于上班时间,当时共有10余名工人在车间内操室工作,其中一人轻微伤(划伤),并已送往沧州市人民医院救治。目前,事故处理得当,装置得到了安全控制。该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丙烯常温下为无色、无臭、稍带有甜味的气体。丙烯易燃,爆炸极限为2%~11%。不溶于水,溶于有机溶剂,是一种低毒类物质。丙烯是三大合成材料的基本原料,主要用于生产丙烯腈、异丙烯、丙酮和环氧丙烷等。

  刘尚明表示,沧州炼油厂已连续八年没有出现一起事故。2003年11月12日,中石化沧州炼油厂也曾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当时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此后,沧州大炼厂在巡检管理中推广一种名为“问题管理法”的管理模式,以尽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问题管理法”,就是职工在巡检中发现装置运行中存在问题后,将“问题”分门别类填写到《班组巡检发现问题》登记表上,车间管理人员按照责任分工,每天都要查看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反馈,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发现问题的职工,企业还根据问题的程度给予不同的奖励。

  管理机制遭质疑

  卓创资讯分析师认为,聚丙烯车间丙烯爆炸,沧州炼油厂炼油装置应该暂时没有损害,不会影响其原油加工量。

  不过,近年来,中石化系统已发生多起爆炸事件。去年5月,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中石化广州分公司203号汽油罐罐顶呼吸阀着火爆炸,导致3名施工人员受伤;7月,中石化济青输气管线天然气泄漏引发起火事故;9月,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中石化高桥炼油厂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而该厂2010年也曾发生爆炸起火事故。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分析师称,这反映出中石化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机制存在问题;一是炼油设备陈旧,该淘汰不淘汰,安全隐患必然大。

  最近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报告称,中石化所属胜利油田、金陵分公司、镇海分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等单位的部分油气运输管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其中20年以上的管道总长度为2429.29公里,最长的达37年。审计指出后,中石化正分期对使用年限较长的原油管道进行排查整改,制订下发了原油长输管道检测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原油长输管道检测工作。

  上述分析师说,实际上,中石化内部存在管理不严格,无论是炼厂检修还是操作,老是存在一些疏漏。梳理齐鲁、大连以及华东地区的炼厂所出的事故发现,无不是不按规范、违章作业产生。

  不过,在抓安全生产上,中石化出台过十大安全禁令,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成体系、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多数企业各种的规定和禁令都比较齐全,就看执行力和遵守程度,以及相关领导和企业一把手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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