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纤维 >> 行业动态 >> 正文
纺织品有害物质质量检验有新的规定
2012-5-3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纺织品 有害物质 检验
    近日,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在例行年会上发布了最新的100种纺织品有害物质检验的测试标准和限量值要求。为让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调整、规范生产,新的规定特别允许生产企业有一段过渡调整期,其确切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据介绍,测试参数的重新评估是基于目前市场和产品的发展方向,新发现的有毒物质以及相关的新法规要求,集中考虑了REACH法规的要求。其中,包括在2011年已加入REACH高度关注物质列表的与纺织生产相关的N-甲基吡咯烷酮和二甲基乙酰胺有害物质。新的检验标准将这两种化学物质列入“溶剂残留物”的新项目下,限量值要求不超过重量比的0.1%。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纺织品生产企业,一是积极关注相关部门对纺织品标准要求的变化,及时根据新要求改进生产工艺;二是要做好成品的检验工作,避免因N-甲基吡咯烷酮和二甲基乙酰胺等成分不符合标准而导致滞留、退运等情况;三是严把原料质量关,在选择染料、助剂的同时,必须注意相关有害物质的种类与限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佳)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