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2-1241CITC5M01
采购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010-8226207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490 010-63348489
招标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要求提供的
相关证书 |
原产地要求 |
第一包 |
定量PCR分析仪 |
A:定量PCR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定量PCR仪 | ||||
C:定量PCR仪 | ||||
D:定量PCR仪 | ||||
第二包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A:生化分析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生化分析仪 | ||||
C:生化分析仪 | ||||
D:生化分析仪 | ||||
第三包 |
微生物鉴定仪 |
A:微生物鉴定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第四包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A:多通道自动固相萃取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单通道自动固相萃取仪 | ||||
第五包 |
加速溶解萃取仪 |
A:快速溶剂萃取仪 | ||
B:快速溶剂萃取仪 | ||||
C:快速溶剂萃取仪 | ||||
第六包 |
微波消化萃取仪 |
A:微波消化萃取仪 | ||
第七包 |
凝胶色谱仪 |
A:凝胶色谱仪 | ||
B:凝胶色谱仪 | ||||
C:凝胶色谱及在线浓缩系统 | ||||
第八包 |
蛋白质测定仪 |
A:全自动定氮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全自动定氮仪 | ||||
第九包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
A:顺序扫描型ICP发射光谱仪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中阶梯光栅-交叉色散全谱直读ICP发射光谱仪 | ||||
D:中阶梯光栅-交叉色散全谱直读ICP发射光谱仪 | ||||
第十包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 |
A: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C: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D: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 ||||
E: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
F:测汞仪 | ||||
第十一包 |
气相色谱仪(GC) |
A:气相色谱仪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气相色谱仪 | ||||
第十二包 |
液相色谱仪(LC) |
A:液相色谱仪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高效液相色谱仪 | ||||
第十三包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
A: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第十四包 |
离心机 |
A:超速制备离心机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微量超速离心机 | ||||
C:高速冷冻离心机 | ||||
D:台式/落地式冷冻离心机 | ||||
E:台式冷冻离心机 | ||||
F:低速大容量冷冻离心机 | ||||
第十五包 |
X光机 |
A:X射线手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 |
所投产品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X射线托运行李安全检查设备 | ||||
第十六包 |
B超机 |
A:全数字台式黑白超声诊断仪 |
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FDA认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腹部为主) | ||||
C: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腹部为主) | ||||
D: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身型) | ||||
第十七包 |
酶标仪 |
A:全自动酶标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全自动酶标仪 | ||||
C:全自动酶标仪 | ||||
第十八包 |
微波消化器 |
B:高压微波消化器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C:高处理量高压微波消化器 | ||||
第十九包 |
放射性检测仪 |
A:大型通道式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中小型型通道式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 | ||||
C:通道式行人放射性监测系统 | ||||
D:立柱式行人/行包放射性监测系统 | ||||
E:通道式行包放射性监测系统 | ||||
F:手持式核素识别仪 | ||||
I:直读式个人剂量计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
J: α、β表面污染仪 | ||||
第二十包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A:原子荧光光度计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只能采购中国产品(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B:原子荧光光度计 | ||||
C:原子荧光光度计 | ||||
D:原子荧光光度计 | ||||
E: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 ||||
第二十一包 |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
A: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 ||||
第二十二包 |
红外体温测量仪 |
A: 热成像式红外测温仪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 |
只能采购中国产品(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第二十三包 |
离子色谱仪 |
A:离子色谱仪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离子色谱仪 | ||||
C:离子色谱仪 | ||||
D:离子色谱仪 | ||||
第二十四包 |
红外光谱仪 |
A:红外光谱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红外光谱仪 | ||||
C:红外光谱仪 | ||||
D:红外光谱仪 | ||||
第二十五包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C: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
D:紫外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 ||||
第二十六包 |
生物芯片检测系统 |
A:生物芯片杂交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生物芯片扫描仪 | ||||
C:液相芯片检测系统 | ||||
D:生物芯片分析系统 | ||||
第二十七包 |
纯水机 |
A:EDI可再生纯水机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纯水机 | ||||
C:RO膜可再生纯水机 | ||||
D:RO纯水机 | ||||
E:超纯水系统 | ||||
F:纯水/超纯水系统 | ||||
第二十八包 |
培养箱 |
A:二氧化碳培养箱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恒温恒湿培养箱 | ||||
C:恒温恒湿培养箱 | ||||
D:恒温恒湿培养箱 | ||||
第二十九包 |
碳硫元素测定仪 |
A:碳硫元素测定仪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碳硫元素测定仪 | ||||
C:测硫仪 | ||||
第三十包 |
生物安全柜 |
A:生物安全柜 |
——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B:生物安全柜 | ||||
C:生物安全柜 | ||||
D:生物安全柜 |
说明:
(1)本次招标内容共30个包,各包根据仪器功能又划分为不同的品目。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投标仪器的技术指标参加相应品目的投标,每个品目最多可以选择4个型号的仪器投标。每个型号的仪器只能参加一个品目的投标,如果同一个型号的仪器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品目的投标,该型号仪器的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3)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及地点:采购用户所在地(由采购用户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用户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5)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采购用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业务需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招标内容”中各品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3)投标人所投货物符合原产地要求;
(4)凡国外仪器设备,其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
(5)仪器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
(6)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所投货物应具有制造厂家的授权;每个制造商每个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如果制造商同一个包授权多个代理商,则该包所有授权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2年4月17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投标人应登陆网址(http://www.infosyss.com.cn:8090/tender/),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注册手续及缴费手续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或前往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并领取标书款发票;以电汇形式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标书款发票。完成标书款支付手续后一个工作日内,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16:00时。
4.标书室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
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召开标前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对投标软件操作进行培训。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务必参加标前会,以便进行培训操作和模拟投标练习。每家投标公司只能委派1名人员参加标前会议。
标前会时间:2012年4月9日下午13:30
标前会地点:铁道部党校图书馆楼二层计算机教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电话:010-51949959)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鲍蒙 张杰浩
联系方式:010-63348490 010-63348489 传真:010-63373561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2、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网站(www.citc.com.cn)公布。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