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气相色谱仪交货日期为2012年8月10日,其他交货日期为2012年5月10日
交货地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需方焦化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三、六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其余包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
(2)必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二、三、六包需要提供进口设备授权),但是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竞标;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供货业绩,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三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乌海市新华东街22号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17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仅二、三、六包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购表资格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联系人:金萌睿、杨志 电话:0473-3886822。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3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 3月 5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海宾馆贵宾楼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邮 编:015300
联系人:张哲
邮 箱:shbmnyzhaobiao@163.com
电 话:18947485099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邮 编:100011
联系人:金萌睿、杨志
电 话:0473-3886822
传 真:0473-3886822
电子邮件:shgmjmr@126.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3272 5601 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