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欧委会第847/2012号条例,对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现有的18a(即汞限令)条进行修订。现行的汞限令禁止体温表和向公众销售的其它测量仪器使用汞。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建议在工业和职业(包括卫生保健)用测量仪器中也限制使用汞。另外,新条例禁止此类含汞仪器于2014年4月10日后在欧盟上市。
新条例限制的测量仪器包括工业和职业用含汞气压计、湿度计、纳米计、血压计。受限含汞和使用汞的测量仪器列表可参见该条例。
最新的条例指出目前已经有无汞测量仪器,其与含汞测量仪器相比,健康和环境风险要低得多。因此,该条例希望限制含汞测量仪器。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比如用于某些环境下的血压计就被免于限制。同时,对于那些尚无可行替代产品的含汞产品,其使用也是不受限制的,例如孔隙率计、伏安测量法中使用的汞电极以及电容电压测量中使用的汞探头。
另外,2012年9月19日,《官方公报》公布了第848/2012号委员会条例,进一步修订REACH法规的附录XVII。与附录XVII限令相关的是,挪威已经准备了5种苯汞化合物的文献资料,强调有必要在欧盟范围内采取行动,避免和应对生产、使用、销售含此类物质混合物和物品所造成的健康和环境风险。
苯汞化合物专门用作聚氨酯系统的催化剂,用于涂料、黏合剂、密封剂、合成橡胶等领域。汞催化剂融入聚合物结构,并残留于最终物品,而其中的汞或苯汞化合物并非有目的释放。
欧委会认为,环境中上述物质对人类的暴露主要途径为食物。甲基水银作为苯汞化合物的降解产品,其在水产食物链中的生物放大作用明显,会对大量摄入鱼类的人群和野生生物造成较大影响。
REACH法规附录XVII现在对下列物质进行了限制:苯汞醋酸盐;苯汞丙酸盐、苯汞2-乙基已酸、苯汞辛酸、苯汞新癸酸。
“如果某物品或任何部件中含有一种或多种此类物质,且在物品或部件中的汞浓度等于或大于0.01%(以重量计),则自2017年10月10日起不得上市。”
第848/2012号条例并未给出任何豁免条款。因此,含有上述苯汞化合物的所有物品均将禁止在欧盟上市。该法规自其公布之日起20天后实施,并自2017年10月10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