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21日,石狮市工商局特营工商所对该辖区5家商场进行突击检查,行动中共立案查处5起,查扣塑料购物袋1500个。
据悉,执法人员发现这5商场销售的塑料购物袋大都属于超薄型的非环保薄膜购物袋,成本低廉,相关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进行扣押。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不得低于塑料购物袋成本;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等多项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