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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需谨慎处理 加工成塑料制品危害健康
2012-11-1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塑料制品 医疗废物 监督检查

  记者从南京市卫生局获悉,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医疗废物管理欠规范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基层机构、小型机构,人手缺乏,培训不到位,医疗废物容易疏于管理,一不小心,医疗垃圾就会流入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一旦医用垃圾处理不当很可能成为肝炎、性病等疾病的源头,塑料垃圾焚烧不当会产生二恶英等致癌物。可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不法之徒着眼于此,谋取不当得利。
  
  另外,在采访过程中,记者获悉,目前在医疗垃圾产业里,最“值钱”的是那些尚未使用过,但因密封不严、真空包装漏气而禁止使用的针管和点滴管。
  
  在正规医疗机构,护士发现后会将这些不能使用的器具丢弃。而倒卖医疗垃圾时,有些人会把这些东西捡回来攒着,重新卖给周边地区的小诊所。
  
  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查得比较严,回收这些医疗垃圾的人也慢慢少了,但这一现象仍不容忽视。
  
  南京市卫生局法监处胡晓翔处长告诉记者,各医疗单位需要配合行政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规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及标准,及时对照自查,将各类问题系统排查,争取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的产生。
  
  同时,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登记保存工作。如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医疗废物用黄色带有警示标志的专用袋,锐器放置耐刺、防水、防渗锐器盒中,避免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另外,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执行,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暂存点也有严格要求,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标准执行,设置上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做到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同时,医疗机构要配合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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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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