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偃师市召开化工行业环境集中专项整治会议。会议印发了《偃师市化工行业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偃师市要求,将重点对四类企业实施集中治理:一是停产或无实质进展企业。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企业不得私自恢复生产,恢复生产须报请市政府批准。二是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化工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治,将报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停产整治。三是环境应急预案未完善的化工企业。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要按整改时限完成审查﹑评估、修订、备案;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如逾期未完成,将依法查处。四是初步完成环境整治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和风险防范情况,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