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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产业调整目录五大特点
2011-6-9 来源:中国纺织报
关键词:产业调整目录
    6月8日,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在京召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闻通气会。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局级巡视员贺燕丽、副司长夏农等就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重要性以及特点进行解读。贺燕丽特别就新版目录涉及纺织部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于纺织行业的发展具有哪些具体的指导意义和作用?

  贺燕丽: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05年本)》)。作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金融、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2005年本)》自发布以来,在引导纺织工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善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为什么要重新修订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贺燕丽:尽管纺织工业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壮大,但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许多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正在制约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增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约束正在逐步加剧,影响着我国纺织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后劲。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国纺织工业如果不能在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纺织品清洁生产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的产业化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多年积累下来的产业竞争优势会逐步丧失。《目录(2005年本)》已不能充分反映纺织产业技术进步的导向,难以体现全球和我国纺织行业新技术革命的特征;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绿色循环纺织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修订和调整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记者:新版目录做了哪些调整?

  贺燕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1年本)》)维持与《目录(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目录(2005年本)》纺织门类下共有条目44条,包括鼓励类条目12条,限制类条目1条,淘汰类条目32条。本次修订后,《目录(2011年本)》纺织门类下共设条目54条,其中鼓励类条目将原有条目进行了合并、拆分和修订,新增4条,共14条;限制类条目将原有的1条调整到淘汰类,新增17条;淘汰类条目删除1条,新增14条,并将原有部分内容类同条目进行了合并。同时,在条目排序上也做了较大变动,根据纺织工业产业链顺序,按上游纤维原料、面料加工、终端产品制造的顺序将修订后《目录(2011年本)》进行了重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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