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颁布实施已三周年,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年使用量减少240亿个以上,三年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10多万吨。
但是,与中国每年使用1万多亿只塑料袋相比,“限塑令”交出的成绩仍显苍白。不光如此,“限塑令”还得直面颇为尴尬的一连串数字:北京一家非政府环保组织发布的《2010年商品零售场所“限塑令”执行情况调研报告》显示,集中于商场和集贸市场中的各种独立零售单位,以及小型非连锁超市、小卖部、杂货铺等其他零售单位,对塑料购物袋收费的比例仅为26.3%;根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调查,“限塑令”实施之初,全国3万多家塑料袋生产企业减少了一半左右,但现在生产企业数目又回升到2万多家,原来停业的厂家80%恢复了生产。
究其原因,是“限塑令”规定的适用场地与塑料袋厚度过于宽松而造成执法难所致。笔者认为,为了根除“限塑令”的局限性,中国不妨拿出当年推出力度明显大于美英等发达国家而赢得绿色和平组织、地球观察组织交口赞誉的“限塑令”那样的果敢勇气,将云南与海南两地的“禁塑令”———禁止生产、储存、销售与使用各种厚度的塑料袋———上升到国家层面,而不是如有关官员透露的那样,仅扩大“限塑令”的适用范围。
笔者认为,“禁塑令”首先是化解石油困境的现实需要。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目前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超过55%,到2015年所需石油2/3将依靠进口。近20年来,在国家战略层面上,中国一直运筹石油供给国与运输渠道多元化。不可思议的是,弥足珍贵的石油进口却花在仅仅为了提供消费者便利的塑料袋生产上———尽管在中国石油消费总量中占比微小,无疑也给原本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雪上加霜。英国石油公司(BP)推出的《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披露,中国去年能源消费量占全球20.3%,超过占全球19%的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但是,同期中国GDP不到美国的一半,人均GDP仅为美国的1/10。
其次,“禁塑令”顺应全球破解塑料袋消费难题的大趋势。塑料袋作为“白色污染”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众所周知。在亚洲的孟加拉国与不丹、非洲的卢旺达等低收入国家,禁止使用塑料袋早已成为国民常识。爱尔兰从2002年开始征收塑料袋使用税,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率现在已经降低90%。意大利也于今年元月1日实施全国性“禁塑令”。欧盟委员会继完成在全欧盟境内实施“禁塑令”可行性研究之后,日前正式宣布,考虑在欧盟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以阻止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最后,“禁塑令”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面对能源与资源困境在可预见的将来难以有效化解的发展难题,中国秉承科学发展理念,框定了到2020年实现1/5能源需求来自再生能源的宏伟目标。简单易行、成效立竿见影的全社会“去塑料袋化”,是中国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征程上的恰当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