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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法规 纺织品安全迈入新时代
2011-6-14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法规 纺织品 安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于2011年初发布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定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新国标的内容变化

  1.新标准适用范围更广。据有关专家介绍,新标准适用的范围,除了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还囊括了家用纺织产品。这些标准提升和变化将提高厂家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的提高是否会带动整个产品链销售价格的提升。

  2.新国标规定更严更环保。该新标准对纺织品生产和销售的要求更加严格,突出强调绿色与健康。该标准实施起来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影响。新标准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界定作出了改变,从原来适合24个月及以下改为36个月及以下(80厘米及以下改为1米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在有害物质的限量方面,新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对“4-氨基偶氮苯”的考核,受控制的有害物质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企业产品要进入市场,必须符合这条强制性标准。

  3.新国标条款规定更清楚,可操作性更强。新标准相比于老标准有不少亮点值得注意,比如新国标条款规定更加清楚,操作性也更强,无论是在指标要求还是测试方法方面,新国标都有一些新的变化。在要求上,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的pH值范围在旧国标里是4.0-7.5,而新国标将其修改为4.0-8.5;同时还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增加20mg/kg,对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方面也增加了一些要求。

  此外,新旧标准对比,主要有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不属于技术规范范围的纺织产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方面。在纺织品试验范围提出了新规定:仅对婴幼儿纺织品考核耐唾液色牢度,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本色及漂白产品和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在不属于技术规范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中,原标准只有10类,新标准增至13类,增加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地毯”。

   青岛中天针织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试验方法中,新标准删除了“检出限为2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定不仅增加了GB/T23344,而且增加了“注: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在术语定义方面,新标准还将“装饰挂布、工艺品等装饰小物件”变更为“布艺工艺品”;删除的名称有:尿裤、文胸、腹带、背心、短裤、棉毛衣裤、毛衣、填充物、衬布,增加的名称有;内衣、裤套、毛巾、泳衣、帽子。另外,新标准对检验规则也作出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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