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新能源作为单独门类,首次进入指导目录的鼓励类。
作为国家最具纲领性的产业政策指导文件,投资项目一旦进入指导目录鼓励类,就意味着获得了相关部门在上市融资、银行信贷、拿地、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优待证。因此,该指导目录可以看作是我国产业政策的风向标与晴雨表。
纵观最新版的指导目录,不难发现国家的新能源产业政策已经出现微调:“十一五”期间无限风光的风电被低调处理,而距产业化尚有距离的光伏、光热发电以及生物发电、生物燃料等子行业却被政策之手从后面狠狠推了一把。
2.5兆瓦以下风机不再受政策鼓励
在指导目录鼓励类新增的新能源门类中,涉及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与潮汐能等多方面的内容,而透过对比不难发现,该门类中对太阳能与生物质能所着的笔墨要远远高于风能。
在10个子项中,提及生物质能的有5项,提及太阳能的有4项,提及海洋能与地热能的有1项,而风电仅在“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这一子项中被一带而过,其背后透露出的政策含义引人深思。
业内人士认为,风电在装机规模、政策扶持和技术发展等多方面都远超其他新能源形式,在目前并网与淘汰落后机组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政策更多地对发展相对滞后的太阳能与生物质能更多倾斜,也在情理之中。
指导目录中还提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其中唯一涉及新能源的就是风电。发改委在对指导目录的解读中表示:“诸如风电等部分新兴能源产业投资过热,主要原因是在国家严格调控‘两高一资’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形势下,资金大量涌入以新兴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所致。如不及时加以调控,不仅将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难,还将影响产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步伐。”
去年,工信部曾下发《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在该文件中,首次提到新建风机制造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机组的能力,而在此次发改委下发的指导目录第十四条机械门类中,首次明确提出鼓励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国家在风电产业政策上的微调已经通过该指导目录落到实处,未来不符合政策的风电整机或零配件制造企业,将不会再受政策鼓励。
光热发电或迎来“黄金五年”
新能源门类中涉及到的太阳能子项包括: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这其中,太阳能光热发电被放在首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产业政策方面大力推进光热发电及与其有关的设备制造。
几个月前,我国首个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鄂尔多斯50兆电站在北京开标。但与业内早先预期的趋之若鹜相反,仅有国电电力、大唐集团新能源、中广核太阳能三家企业联合体投标。开门遇冷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光热发电技术尚不成熟,以及缺乏规模化配套产业链支撑致使发电成本居高不下。
中科院电工所资深研究员马胜红认为,光热发电成本至少在每度1.5元-1.6元之间,而大唐新能源与皇明绑定的联合竞标体的中标价为0.939元,大幅低于成本线。在国内光热发电相关设备远未实现产业化的条件下,目前光热发电企业想实现盈利基本不可能。
就光热发电最为成熟的槽式光热发电系统而言,其主要由集热管、聚热镜片、汽轮机和支架等零部件构成。与光伏发电产业基本已经实现国产化不同,光热发电的上述配套零部件产业链尚未建立,而其核心部件集热管,仍为德国肖特公司与西门子两家公司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