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营养健康与检测技术平台(二期)食品营养与功能评价研究中心重点建设
招标公告
北京食品营养健康与检测技术平台(二期)食品营养与功能评价研究中心重点建设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编号:11CNIC-032079-14
二、项目名称:北京食品营养健康与检测技术平台(二期)食品营养与功能评价研究中心重点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需求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多功能微孔板检测仪(酶标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液相色谱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3 |
制备色谱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4 |
超临界萃取1L+5L |
1 |
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5 |
全自动生化仪 |
1 |
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6 |
脂肪稳定性测试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7 |
气味指纹分析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8 |
味觉指纹分析仪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9 |
喷雾干燥机 |
1 |
台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本项目预算标的价为4,063,519.00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报价高于此价格,该投标人投标采购方不予接受。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应提交由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原件);
4. 投标人应提交由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文件(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4月5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 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案。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十层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procurement.gov.cn)
十、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有。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苏红、王黎曼
电 话:88316072、88316656
传 真:88316655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0500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