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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玻璃纤维征收正式反倾销税
2011-3-1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玻璃纤维 反倾销税 印度
    印度海关3月4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Glass fibre and articles)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5年7月13日止)。

  中国出口企业税率如下:(单位:CIF价格百分比)
  1、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20.89%
  2、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18.67%
  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 7.46%
  4、其他中国企业: 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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