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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碳酸钡征收正式反倾销税
2011-2-17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碳酸钡 反倾销
    2011年2月7日,印度海关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钡征收正式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5年3月22日。
    中国企业税率如下: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210.33美元/公吨;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205.92美元/公吨;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2美元/公吨;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天柱化工有限公司:147.88美元/公吨;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天柱化工有限公司(出口商: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102.19美元/公吨;湖南万峰化工有限公司:76.06美元/公吨;其他中国企业:236美元/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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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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