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建筑质量管理意见 曝光伪劣建材
2011-12-26 来源:山东新闻网
关键词: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质量管理意见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多项建议,对于工程肢解发包、伪劣建材、事故查处等多种情况进行了具体规范。
《意见》要求,各地对工程承发包行为进行规范,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部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而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记者注意到,对于伪劣建材的处理问题,《意见》中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实施伪劣建材曝光退市制度,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及假冒伪劣建材的,禁止其产品在本地使用。
《意见》明确指出,建设过程中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调查处理结案后再按照结案报告落实处罚;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企业,一年内不予受理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行政许可申请;对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1年以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注册执业证书;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内不予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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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