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国应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对CBF进行研发投入和产业投资
众所周知,新材料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基本特点,尤其是新材料的研发需要花费大量研发投入,即使拥有成熟的工业化生产技术能够批量生产了,新材料产品走向市场真正被推广应用客观上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处于先驱者阶段的新材料企业承担着很大的投资风险。以碳纤维为例,全世界生产碳纤维的企业从研发到规模生产走过了几十年的艰苦历程,直到2004年全球复合材料迅猛增长、造成碳纤维严重短缺才开始有真正的赢利。
材料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果后,就应该坚决走一条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路子。这是我国50多年来自主技术创新经验教训的总结。我国CBF自主创新的研发成果也是一个例证,CBF于2002年列入“十五”期间的国家863计划后,在课题研发的期限内,就很快取得了200孔拉丝漏板生产技术的研发成果并被迅速批量生产,前后仅仅用了2年的时间,其生产技术水平已经赶上俄罗斯、乌克兰和美国,部分技术甚至已经实现了超越,国家和深圳市政府在“十五”期间用在该项目的直接科研投入分别为100万元人民币,而前苏联和美国则分别花费了1亿美元,从研发到成果的应用时间跨度整整30年。从这一实践体会看,863计划成果与民营企业资本对接,是高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发展路子之一。
建议我国在应用类科研经费投入和分配上要纠正对企业投入分配偏少的倾向,真正确立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应用研究类的科研经费多向企业倾斜支持,对CBF及其复合材料的应用研究和推广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要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形成自己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政府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这一内驱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此外,对关系高科技产业或者国民经济重要的关键性新材料,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给予科研经费、银行贷款和企业股票上市、土地征用等一系列政策方面的支持。最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会同上海市科委属下的科技创业中心给予横店集团上海俄金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3年期的项目贷款,这将会有力地促进CBF及其复合材料的发展。
4 大力加强CBF标准的制订工作
迄今为止,全世界各国还没有就“连续玄武岩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品制订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因此,当务之急,我国要及时有力度地实施CBF技术标准战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非常重视标准的建立,2006年有望能够在国家标准委员会立项。我国要吸取采用陶土坩埚生产劣质玻璃纤维从而败坏该类产品质量声誉的经验教训,严格规范CBF采用纯天然玄武岩矿石(熔融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添加剂)的生产工艺,保持CBF非人工合成的“纯天然”本质特征,防止各种用人工配料方法生产CBF的劣质产品出现,形成CBF产品的有序竞争,以维护我国CBF产品质量在国际市场上的良好声誉。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已经在“十五”期间结束了不能生产CBF的历史,但是无论从我国还是从全世界看,CBF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真正实现CBF的“规模化、自动化和多孔化”目标,我国在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有很长的发展路子要走,许多影响CBF规模发展的技术瓶颈还亟待一一打开。目前,仅仅采用200孔拉丝漏板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十一五”期间我国应该努力发展400孔、800孔以上拉丝漏板的生产技术和单丝直径在7微米以下的细纱,力争抢占其技术制高点。我国只要不失时机地进行CBF研发项目和产业化方面的战略决策,攻克一批制约该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完全有可能成为CBF及其复合材料的制造和应用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