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化工 >> 行业动态 >> 正文
己内酰胺下游公司受反倾销政策负面影响
2011-1-2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己内酰胺 反倾销

    进口己内酰胺被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国内己内酰胺行业拍手叫好,但其下游部分公司却受到了负面影响。2011年1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美达股份今日公告显示,商务部对己内酰胺反倾销的初裁结果,预计对公司进口原材料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将直接减少公司原料进口采购渠道,不利于产品品质稳定。
    商务部曾于2010年4月22日发布立案公告,应中国石化巴陵分公司和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代表国内己内酰胺产业的申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现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初步裁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存在倾销,中国己内酰胺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1年1月2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4.3%~25.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资料显示,锦纶6产业链从上至下分别为己内酰胺、锦纶6切片、锦纶6纤维以及织造印染,主要用于生产锦纶6切片,并进一步用于制作锦纶6纤维和尼龙6工程塑料等,广泛应用在毛纺、针织、机织、渔业、轮胎、工程塑料、薄膜以及复合材料等领域。2009年国内己内酰胺总用量为93万吨,国产33.06万吨,进口60.13万吨,进口依存度为64.6%。
    美达股份表示,己内酰胺为公司主要原料,2010年1~11月,公司进口采购量约11万吨,其中一般贸易方式进口7.94万吨。根据初裁结果,美达股份向原产于欧盟和美国进口己内酰胺时,必须向海关缴纳购货金额相应的反倾销保证金,直接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公司利润。美达股份还表示,公司将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力争降低反倾销的负面影响。
    美达股份今日同时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0年业绩同向大幅上升,实现净利润约9000万元,同比上涨约990%,基本每股收益约0.22元。公司抓住今年国内化工化纤行业逐步恢复时机,调整结构、加大产出,通过销售增量实现了利润增长,报告期内不存在大额非经常性损益。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苒儿)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