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橡胶 >> 政策法规 >> 正文
轮胎“双反”案重大胜利:美法院勒令商务部撤销法令
2010-8-1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轮胎 特保案 反倾销

  河北兴茂及其美国母公司GPX不服这一结果,委托温斯顿律所进行申诉,才取得了今日的突破性进展。
  在该案中表现最为积极的河北兴茂、天津国联可谓一战成名。但对各家而言,真正要尝到胜利的滋味,还需时日。
  “美国商务部会不会上诉,以及最后结果会不会取消反补贴税,我们现在只能等待,并且希望有最好的结果。至于这期间企业产品能否出口美国,还是会很慎重。”这是天津国联轮胎的判断。
  根据现行法律,如果CIT的裁决被上诉,在二审法院支持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之前,国际贸易法院的结果基本上不会生效。因此,此次的有利裁决还不会立刻适用于其他企业和行业遭受的反补贴法令。
  “美国商务部在30天内必须终止对涉案企业的反补贴征税。如不服从判决,该裁决可能被上诉至联邦地区巡回上诉法院。此案最终确定要等到二审法院终裁后,这大概还需要1年的时间。” 黎宇进一步解释说。但如果上诉法院支持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河北兴茂、天津国联等将会获得此前交纳的所有现金保证金退还。
   时间的代价
  法院的纠正,会给企业很大信心的支撑。但付出的时间和代价,也是很大的。统计数据显示,对于载重胎而言,美国仍是中国的主要市场。1~6月,中国出口美国载重胎555.2万条,同比增长31.6%;出口交货值3.72亿美元,同比增长44.2%。但受美国轮胎特保案(注:主要影响于乘用胎)影响,上半年中国出口美国轿车胎1514.2万条,同比下降24%;出口交货值4.77亿美元,同比下降24.6%。
  8月17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曾指出,美国国际贸易法庭判决公正,中方敦促美国有关部门尊重法律、纠正错误决定。
  “大家知道,‘双反’调查是对中国企业的一种歧视性措施,也就是说美国有明确规定,反补贴不适用于像中国这样一类被美国贴上‘非市场经济国家’标签的国家。美国商务部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继续对中国轮胎出口实施‘双反’调查是没有道理的。”他说。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得到了来自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很大的支持。早在2006年,美国对中国提起第一起针对铜版纸的反补贴案件时,国家商务部就明确向美方提出交涉,指出美方将反补贴法律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违反了美国的法律规定。
  据姚坚介绍,自去年轮胎特保案以来,各方对轮胎产业的关注较多。商务部因此在促进这一产业发展和出口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出口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以及解决国外贸易争端。此次突破,将对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活动当中怎么样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着启示作用,有助于增强在海外市场贸易争端中维护权利。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苒儿)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