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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工减负有助扩大内需
2010-7-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化工企业
    最近,有两条消息格外引人关注:多伦多G20峰会期间,中国财政部国际司司长郑晓松表示,2009年我国减税规模达到5000亿元,今年大部分减税方案还要继续执行,而且会有新的结构性减税,规模与去年相当。另一条消息是,6月中旬,国务院决定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3个部门有关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和实施意见。
    客观地讲,国内企业的税费等负担长期以来处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只是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这个矛盾才没有凸显出来。以化工行业为例,化工企业缴纳的税收,主要是作为国家税种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外还包括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一些地方性的附加税和小税种。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近几年,企业界要求减税的呼声日渐高涨,国家的减税减负进程明显加快。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税法取消基本税率33%加18%、27%两档优惠税率的税制结构,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实施新税法后,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内资及内资控股企业每年可减轻税赋315亿元,全行业则可减轻税赋271亿元。
    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行,规定企业应缴增值税能够抵扣新购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全额,每年可减轻企业税赋约120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和成本压力。
    尽管如此,据金融机构对2007~2009年国内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负(所得税/利润总额)进行的调查摸底,发现化工行业的税负高达54.8%,居各行业之首。与此同时,民营化企的税负明显高于国企。可见,化工行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化企,仍然在巨大压力下前行。更需要关注的是,基础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来袭,给国内化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压力,一些中小化企被迫停产甚至关闭。
    为破解困局,国家提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更多地转向扩大内需。但企业经营活动萎靡,必然造成高失业率和居民收入增长乏力,所以扩大内需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策推动,而为企业减负正是救活企业的一剂强心剂。只有给化工等各类企业卸掉过重的包袱,提供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企业才能充满活力,化工行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才能繁荣。
    当然,为企业减负不应等同于给企业主创收,而应该跟增加劳动者收入、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升级、节能减排等结合起来,只有让企业减负惠及于大众、惠及到企业和产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才能具有扩大内需的实际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为企业减负,可能致使当前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捉襟见肘,这就需要从压缩非生产经营性支出预算等方面来妥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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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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