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甲醇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
2010-6-28 来源:凤凰网
关键词:甲醇 反倾销 产能过剩
2010年6月24日,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截止日延迟到2010年12月24日。亚化咨询分析认为,此次反倾销调查的延期,体现了中国甲醇与相关产业的重要性与复杂性。亚化咨询预计,甲醇反倾销调查延期,将导致今年海外甲醇进口量比2009年有所减少,全年的进口量可望保持在450万吨左右。同时,2010年中国的甲醇产量将超过1700万吨。2010年中国甲醇表观消费量将达到2150万吨。
一方面,海外低成本甲醇大量涌入和市场价格下滑,对国内甲醇行业影响很大。众多企业亏损,行业开工率偏低。部分生产联醇的化肥企业也受到冲击。由于气价上调,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甲醇企业更加艰难。通过反倾销可提高市场份额和提振市场行情。
另一方面,从国家产业政策来看,根据《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需要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发新型甲醇下游产品,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的调节,或许是一种选择。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2年到2008年,进口甲醇所占比例从45%左右下降到了12%。由于海外廉价天然气制甲醇产能的释放,2009年1-5月我国进口甲醇量猛增,月平均接近60万吨;但启动反倾销调查后,2009年6-12月甲醇进口量明显下降,月平均约34万吨。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9年全年甲醇进口量达到528万吨。
亚化咨询预计,商务部甲醇反倾销调查延期,将导致2010年海外甲醇进口量比2009年有所减少,全年的进口量可望保持在45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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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