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乙烯零售塑料袋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6位委员投票一致认为,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对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
2003年7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乙烯零售塑料袋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232100。2004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0.20%~77.33%。2009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09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3.22%~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