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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七高管减持亿元涉嫌内幕交易
2010-6-17 来源:股城网
关键词:东方雨虹

    涉嫌内幕交易

    5月31日,东方雨虹公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事项尚在筹划审议过程中。而在此前的5月17日,公司监事游金华的配偶购买了公司6000股股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珂表示,上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自可能对本公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的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在此期间都不能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东方雨虹高管配偶增持自家股票的时间,显然应认定为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
    对于高管配偶,2008年4月深交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通知》第9条也有规定,董监高的配偶在上述期间内也不能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看来,增持行为距离公告仅十几天,两者在时间距离上非常短,并且定向增发大部分属于利好消息,所以这次高管配偶的增持很可能存在内幕交易。
    事实上,在减持成风的东方雨虹高管中,发生增持自家股票的行为的确有些反常。而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早前也有先例,去年10月29日,公司生产总监陈永初以均价35.487元的价格卖出自家公司股票37087股;当日又以均价35.465元买入自家公司股票25400股。由于此举属于六个月内的双向操作,违反了证券法相关条例,深交所已于去年12月31日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张远忠律师建议,对于东方雨虹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应当严加审查,在调查清楚前甚至可以暂定其发行资格。
    蹊跷的是,张洪涛日前透露,并不是每一个高层都有资格来参与到公司定向增发的决策中来,此次作为监事的游金华就没有参与。而据了解,上市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应主动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如果定向增发这类大事连身为公司的监事都没有参与或不知情,这种可能性也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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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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