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九成塑料袋违规流通”困局
2010-6-12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塑料袋 限塑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然而两年时间过去了,“双手拎着摊贩提供的免费塑料袋满载果蔬而归的购物者仍能随处可见”。这个旨在限制塑料购物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的“限塑令”缘何陷于形同一纸空文的尴尬,每天市场上九成的塑料袋在违规流通,究竟是有关部门的监管失位,还是社会大众的积习难改?
拎塑料袋购物是人们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存在即合理”,商家和消费者的“两厢情愿”为塑料袋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广阔市场。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和不良习惯,不是“一限就灵”、“一禁了之”那么简单,如何破解“限塑令”形同空文的尴尬困局,笔者的建议是“疏堵并举”。
“疏”,即疏导、疏通。一是广泛宣传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意义。从“张悟本现象”可以看出,现代社会的人们是非常在意养生的。目前,“塑料袋有害”基本上成为公众的共识,应当说“限塑令”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但对超薄塑料袋与环保塑料袋究竟有什么区别,塑料袋潜在的、慢性的危害到底有多严重,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对生存环境起到多大改善作用,相信多数公民并不知晓。一项造福人民却不被人民充分理解的政策,难免会失去民众支持。
二是为人们方便出行购物寻求替代品。“限塑令”在农贸市场推行困难自有其现实原因:湿漉漉、血淋淋的鱼、肉,不宜混装的豆腐、凉粉,不宜磕碰的鲜果等农产品,如果没有塑料袋包装,如何带回家?同时,忙于工作的上班族多在上下班途中随机购物,总不能身边常挎个篮子。董金狮也表示,“限塑令不是禁塑令”,消费者毕竟离不开塑料袋。但是通过“限塑令”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消费者可以尽量做到“不用、少用、重复利用、循环使用”。
“堵”,即堵住源头,堵住渠道。“限塑令”的司法实践表明,仅靠工商部门一家管理难免“法不责众”。据广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罗远明介绍,“限塑令”生效以来,该部门采取了包括检查市场、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没收不合格塑料袋、征收罚金等多项行动,虽有收效但他同时坦言:“目前‘限塑令’的执法太困难了!”笔者以为,在全力抓好市场管理的同时,必须下大力气堵住违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环保和质监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渠道,及时掌控信息,严打违法生产行为。
环保要抓,积习要改。用两年的“兴衰”反思“限塑令”的执法实践,有助于我们完善法令、堵塞漏洞,齐心协力做好白色污染的治理工作。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