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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三季度前关停落后产能
2010-5-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节能减排 化学需氧量
    国务院今日发布通知称,将对高耗能行业及相关企业将实行惩罚性电价,各地落后产能应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从而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应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同时,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通知强调指出,年内将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对高能耗的行业及相关企业,尤其是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等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应实行惩罚性电价,具体由省级政府提出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执行。
    通知还称,今年将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从而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在节能方面,通知指出,今年将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应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国务院在通知中表示,今年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形成年节能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
    而根据年初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今年我国将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十一五”以来,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
    但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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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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