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国有石油公司并未低价出口成品油
2010-5-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中石化 成品油
针对有媒体关于中国成品油低价出口的相关报道,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人士4日回应称,国有石油公司并未低价出口成品油,海关总署公布的成品油平均出口价格和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毛家祥说,对于成品油低价出口的报道,包括提供的一些对比数据,存在一些片面性,容易造成一些误解。数据对比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不可比性。
第一,对比选取的品种。北京、上海、广州三市执行的地方标准相当于欧IV,而中石化出口的产品相当于欧III或以下。按目前执行的价格标准,两者每吨价格相差300元至450元。比如,目前上海93#汽油零售价格每吨9116元,而国内未执行相当于欧IV标准的其他城市汽油零售价格约为每吨8600元至8700元。
第二,按海关统计的金额和数量计算的成品油平均出口价格为不含税价,而国内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包含了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约占整个零售价格的30%以上,两者不具有可比性。
第三,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出厂价与零售价之分。国家规定的两者价差每吨为800元。若要对比成品油出口与供应国内市场的效益差异,不能用出口价与零售价相比,而应该与剔除相关税费后的国内出厂价相比。
第四,计价期不同。由于国际油价近期一直处于震荡上行阶段,用3月份的出口价格跟当前的价格相比,目前对应的市场价格应该更高一些。国内市场4月份的93#汽油较3月每吨上涨约190元,0#柴油4月较3月每吨上涨约180元。
考虑到以上几个因素,事实上成品油平均出口价格与国内剔除相关税费的出厂价相比,价格大体相当或略高一些。
据了解,目前中国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成品油数量很小,对国内成品油供应影响很小。中石化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石化出口的成品油全部为来进料加工,没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由于部分来进料加工贸易合同签订的金额并不是出口价格,而是加工费,导致按海关统计的贸易金额除以数量算出的价格偏低。
毛家祥解释说,中石化出口一定数量的成品油,一是由于国内炼油能力近年增长较快,而国内市场需求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增幅放缓。中石化出口成品油主要是利用已形成的富余炼油能力,做大总加工量,以利于摊薄炼油成本和节能降耗。二是为了调整国内油品供应结构。原油加工的过程中,所生产出的汽油和柴油的比例是大体固定的。由于近年来国内汽油需求增长较快,柴油供应相对过剩,必须通过出口更多的柴油来平衡国内炼油生产与市场需求的矛盾,以保证国内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此外,国有石油公司保持一定程度的富余产能,也有利于在国内市场供应不足时确保成品油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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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