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支持政策
在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具体支持政策上,这位参与规划制定的人士表示,可以对支持政策进行归类:
第一,税收支持政策。比如,对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施行税收减免政策,在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符合条件企业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之后,有望继续减征企业所得税。
目前我国普通企业所得税率是25%,高新技术企业税率是15%,继续减半之后,有望实施7.5%的低税率。此外,税收政策还包括,研发费用的1.5倍所得税抵扣,即如果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000万元,所得税抵扣或少缴纳1500万元。
第二,消费端补贴。包括新能源企业消费的客户端补贴、太阳能发电使用方的客户端补贴,以及企业采购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产品,对应的增值税部分抵扣等。
第三,政府采购类支持政策。比如今后政府对公共企业、路灯等类似产品的采购,优先采购战略新兴产业类产品。
第四,国家对企业研发的支持。过去中国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都是设立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今后有望在企业也设立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国家也会有一些大型科研项目放到这里,有相关的配套资金支持。
第五,吸引人才政策。包括目前组织实施的“千人计划”等,吸引人才的主体可以是企业,由政府提供相应的人才支持。
警惕过度投资
前述参与规划制定的人士透露,在中央和地方全力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一个倾向,就是警惕一哄而上、产生过度投资。“在太阳能、风能设备领域,风电设备、多晶硅等,工信部和发改委曾就潜在过剩问题提出过警告。”
近期,各地方政府陆续发布的“十二五”规划,几乎都将战略新兴产业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都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计划,江西、四川等中西部省区也着力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大发展。
此外据了解,目前多家大型商业银行也成立了战略新兴产业专门的研究跟踪小组,在产业转型的同时,进行自身信贷投放的转型。这也放大了该领域的资金供给。
“目前工业用地审批紧张,但冠上战略新兴产业(之名),各项审批就会容易。要警惕地方政府的‘跑马圈地’,不能急于求成。”这位参与规划制定的人士表示,战略新兴产业的确是“下一个四万亿”,但要避免“上一个四万亿”时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