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称地方限电与游资是柴油荒主要原因
2010-12-2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柴油荒 成品油
批零倒挂成因
根据2009年5月8日发改委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
然而,由于零售价是公开的,易于监控,而对于批发价的监控则较为困难。
“除部分小地炼及中海油的惠州炼厂外,国内炼油厂绝大多数属于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公司,批发价的协议定价事实上就是由两大垄断企业来定价。在成品油市场我们经常听到看到一个术语,两大企业‘联手推价’,事实上成品油价格机制已经形成零售价由政府定、批发价由垄断企业定的局面。”一位从事成品油贸易的民营老板对记者说,“今年9月以来,中石化、中石油屡次将柴油批发价推到与最高零售价接近的价位,形成‘批零倒挂’,加油站根本无法赢利,这导致了库存有油但终端市场无油的奇怪现象。”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报,对6家擅自突破柴油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的企业进行严格惩处,这6家企业中有3家中石化旗下企业,1家来自中石油,另外两家为地方炼油企业。
以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为例,发改委的通报称,该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80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
上述贸易商称,为避免被监管部门盯上,现在许多地方小炼厂们已经不再提供公开报价,完全靠贸易商与炼厂的私下协商来定价。
垄断之痛
事实上,在2008年时国内就曾出现大面积“油荒”,当时两大石油企业给出的原因是由于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合理,国际油价冲高时炼油面临巨额亏损。
而自去年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之后,按照22个工作日和4%的调价原则,炼油企业的利润已经基本能够得到保障。
对于“油荒”的再度出现,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张跃认为,虽然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充分考虑了炼油成本,“如果垄断机制不破除,未来国际原油价格再此冲到高点时,国内的油荒可能将愈演愈烈。”而齐放也表示,国内石油行业市场主体单一,是石油资源在市场上得不到合理有效配置的主要原因。民营油企对于市场的灵敏度更高,资源配置也更加灵活,打破石油垄断,引入竞争才能解决问题。
事实上,关于新的成品油定价方案已经成稿,并交由国务院审批。在这份新方案中,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和幅度将会有缩小,这将有利于更迅速反映原油市场变化。
“由于垄断等原因,我国石油市场存在明显的易操纵特征,在发改委等机构的大力监管下,此次柴油荒已逐步缓解。但问题是,如果监管放松,很可能又会重蹈覆辙。因此,即使调价频率加快,如果石油垄断不除,还是可以轻易的控制市场,从而达到获得超额利润的目的。“上述石化业咨询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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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