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塑料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中平能化集团挽救了中国的尼龙66工程塑料产业
2010-12-17 来源:平顶山日报
关键词:聚酰胺 尼龙66 工程塑料 中平能化集团

    12月13日,工程塑料公司车间内10条生产线开足马力生产。院内,几辆货车在等着装货。报表上显示:今年以来,该公司月均销售量已过万吨。
    “这都是一年前反倾销胜诉后出现的喜人现象。事实证明,为反倾销所做的种种努力都是值得的。”该公司一位负责人感慨地说,为了民族产业,他们毅然拿起了反倾销的武器。为了赢得这一国际官司,中平能化上上下下、相关部门均付出了相当的精力和汗水。

    其因,被逼得无路可走了

    尼龙66切片是中平能化集团尼龙板块的支柱产品之一,是尼龙66盐经过聚合后的产品之一。工程塑料可以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民用甚至航空等方面,具备抗腐蚀、耐高温和韧度强等特性,是替代金属材料的一种理想产品,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尼龙66盐规模的不断壮大,尼龙实业公司引进了这一深加工配套项目。该项目于1998年12月份正式投产,装置的最初设计产能只有1.7万吨。
    2006年以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以聚酰胺为代表的工程塑料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下游需求全面增长,进口量大幅度增加,工程塑料公司尼龙66切片产品产销量的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从1999年的3500吨到2006年的48000吨,公司产销规模增长了十几倍,销售收入和利润也大幅提高。工程塑料公司经过近10年的发展,无论是在纺丝还是工程塑料领域,公司产品质量都已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在国内更是独占鳌头。
    2006年第四季度成为该公司经营的分水岭。2007年,工程塑料的价格和销量双双大幅下滑,企业由盈利走向亏损。
    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形势,该公司对整个运行过程进行了全面反思,也采取了包括过程优化、节能降耗、开发新市场等多项内外兼修的改革措施。在梳理了生产、物流、销售等主要环节后,公司依然没能走出亏损的泥潭。2008年,该公司亏损额达4000万元。2009年,该公司10条生产线停产9条,唯一一条也开工不足。“最少的时候一个月只销售出六七百吨。”该公司企管处处长程红伟说。
    是不是遭遇了产品倾销?工程塑料公司的经营者开始了深思。

    反倾销,他们也曾有种种顾虑

    产品倾销?这个想法一经抛出立刻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这一争论不是没有依据的。当时,对加入WTO的我国企业经营者来说,倾销还只是停留在书面理解上。
    该公司企管处处长程红伟告诉记者,通常意义的倾销只是国外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如果按照如此理解,首先由于国外公司掌握着尼龙66生产的核心技术——己二腈的生产,成本可能确实比我们的生产成本低,倾销应当是不成立的;退一步讲,即使国外方存在倾销,由于我们拿不到关键证据——对方的实际生产成本,也无法进行反倾销调查;再者,如果提起反倾销调查,必然要涉及到我们己二腈的原料供应商——英威达公司,会不会由此引发整个产业链的经营安全,这其中的分量与压力也是我们始终无法排解的。
    2007年8月,带着满腹的疑问,他们找到了当年国内己内酰胺反倾销案的代理人——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经过与律师方的充分交流,他们在法律层面上对反倾销案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排除了他们原来有关成本方面的担心,坚定了他们走反倾销这条路的决心。
    2007年8月29日,工程塑料公司向集团提出了《关于对尼龙66切片进行反倾销的建议》,并汇报了反倾销的背景、可行性与可能遇到的风险。
    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上级集团迈出了支持反倾销案坚实的第一步:2008年2月底,集团领导到北京与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接触。
    2008年3月18日,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代理合同。国内尼龙66切片反倾销案正式拉开帷幕。

    立案过程,艰难而又曲折

    “立案过程是艰难而又曲折的。”程红伟回忆说,由于当时的贸易环境非常不利于反倾销的立案,减顺差成为当时国内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重中之重,况且,该公司提起的尼龙66切片反倾销案涉及美国、欧盟等重要贸易伙伴,这无疑给反倾销的立案工作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
    考虑到立案与裁决的实际困难,自2008年开始,他们先后与罗地亚公司、兰蒂奇公司、首诺公司以及英威达公司等国外生产商,就有关其倾销行为以及维护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市场的稳定进行了多次磋商,但是国外公司依仗其在市场上的强势以及其低成本优势,对该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本不予理会。利用反倾销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和企业利益,成为了该公司唯一的选择。
    该公司于2008年7月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任小组长,小组成员中包括财务、企管、人事、生产技术、研发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在市场处设专人负责。
    2008年9月25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与中国石化工业协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石化行业产业安全重大问题对策研究及产业损害预警信息通气会”。听到这一消息后,该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企业损害与国外公司倾销的材料并连夜赶往北京。出席本次会议的最高级别领导是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建华,除了会议发言外,鲁建华在会场一共呆了不足一个小时,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内,他们抓住机会直接闯进了鲁助理的休息室,向商务部领导讲述国内尼龙66产业所遭遇到的倾销损害以及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在短短两天会议期间,他们先后拜访了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局长、副局长、巡视员以及各相关处的处长和经办人员。
    从2008年6月到9月底商务部正式接受该公司递出的反倾销立案申请,他们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先后11次对申请稿进行了系统修改。
    在立案过程中,商务部主要关心的问题是一旦对尼龙66切片采取反倾销措施,国内整(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个尼龙产业链能否安全健康地发展?限制了国外切片的进口国内下游企业的原料供应是否有充足的保障?质量能否满足要求?如何避免国外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对反倾销措施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给出明确的答案。
    为了更有把握,他们还先后与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单位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提前解决了立案、裁决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奔波与多方的努力,2008年11月14日,商务部对该公司提出的尼龙66切片反倾销给予立案公告,反倾销工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

    为回复,无数次通宵达旦

    “短暂的喜悦过后,紧张而又繁琐的意见评论与核查工作开始了。”程红伟回忆说。
    欧盟欧委会驻华代表团、美国驻华大使馆、意大利驻华大使馆等三番五次发表评论意见;国外应诉方首诺公司、兰蒂奇公司、英威达公司等对有关产品的范围、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等方面也发表了相当数量的抗辩意见;杭州永昌、营口银珠、温州龙华、广州金发以及国内的化纤协会也纷纷加入到反对者的行列,甚至作伪证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也发出质疑的声音。
    被诉方强调最多的就是他们生产的产品与该公司提出的切片不属于同类产品,他们的产品无论是外观、加工性能、客户评价以及相关认证都是该公司所不具备的,国内的下游客户出于暂时的利益考虑纷纷站出来支持国外公司。
    对此,商务部要求他们对每一项意见都作出相关的回复。在案件获得立案后,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与公平贸易局等单位先后3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每一次,该公司都是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准备汇报材料。“所有准备材料累加起来将近半米高。”程红伟说。
    又是两个月时间的漫长等待。2009年6月25日,尼龙66切片反倾销案初步裁定对外公告。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尼龙66切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尼龙66切片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蓝剑)
查看评论】【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