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甲醇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
201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键词:甲醇 反倾销
商务部发布公告,对甲醇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决定对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终止对来自沙特阿拉伯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业界分析认为,沙特阿拉伯是我国最大的甲醇进口国,其被终止反倾销调查,加之进口排位第二、三、四的国家均未被列入反倾销调查,始发于2009年的反倾销调查对行业的保护作用趋于弱化。
公告说,经调查,认定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认定原产于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不存在倾销。根据初裁决定,自2010年10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甲醇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9年,中国甲醇表观消费量1660万吨,其中进口528.8万吨,占32%。按产销国排在前五位的是沙特、伊朗、卡塔尔、阿曼和新西兰,进口量分别为177万吨、89.2万吨、41.6万吨、39.1万吨和32.9万吨。业内人士认为,甲醇进口排位前四的国家都与倾销无关,反倾销调查对行业的“保护作用”很小。
甲醇是基础化工原料,传统原料是原油。2008年底,金融危机冲击甲醇价格跌至最低1600元/吨,在海外需求不振的背景下,中东借廉价原料大量向中国出口甲醇。2009年一季度,中国甲醇对外依存度一度超过五成。2009年6月24日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受此消息影响,国内甲醇价格开始了一波较有力的反弹,直至最近的3100元/吨,国内甲醇厂开工率因此逐步由三成升至六成左右。
分析人士称,反倾销调查初裁表明中国政府节能减排的决心,政府希望通过进口淘汰国内一部分落后产能,其结果是中东甲醇将进一步冲击中国市场,甲醇价格升势将受到挑战。对上市公司来说,甲醇生产企业竞争压力加大,而下游企业成本压力减弱。
在上市公司中,远兴能源是最大的甲醇生产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净利润4467万元。公司预计2010年度净利润1500万元,同比下降98%,主要是因为2009年公司因转让煤矿股权获利10亿元。此外,兖州煤业、兰花科创、开滦股份、泸天化、天茂集团也均涉足甲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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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