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已经奖励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产生。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现将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予以公示,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及其内容持有异议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地址(含邮政编码)等,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100082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提出异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对采取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项目,视为无异议予以确认。对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但查证后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条件的,予以奖励。